• 2022-09-19 18:30:00
  •   行业动态

 

国家新闻 

 

国家卫健委——持续推进医院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近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0041号建议的答复》(以下简称《答复》)。《答复》明确了下一步工作目标和计划,一是持续推进医院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落实《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全国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等规范性文件,强化医院信息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持续完善医院信息平台功能,整合医院内部信息系统,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医疗质量。二是以便民惠民服务推进信息互通共享。继续深入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活动、“互联网+医疗健康”“五个一”服务行动,在全国加快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提升便捷化智能化人性化服务水平。三是大力推动新兴信息技术应用。应用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5G、区块链、物联网等新兴信息技术,推动5G+医疗健康、区块链创新应用试点和卫生健康行业国家智能社会治理实验特色基地建设。

——来源:国家卫健委

 

国家卫健委——从医保层面降低公立医院的负债率

  9月14日,国家卫健委发布了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1156号(医疗卫生类112号)提案答复的函(以下简称“答复”),针对委员提出的《关于警惕大医保背景下公立医院负债运营隐患的提案》进行了答复。

  答复明确,国家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公立医院举债问题。从医保层面降低公立医院的负债率方面,要建立动态价格调整机制,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在加强公立医院自身管理降低负债率,要积极推进公立医院运营管理,持续开展“公立医疗机构经济管理年”。

——来源:国家卫健委

 

国家医保局——2022医保通过形式审查药品名单出炉

  9月17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2022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通过形式审查药品名单的公告》,共有343款药品通过形式审查,国产新款口服特效药阿兹夫定、用于治疗阿尔茨海默症的盐酸美金刚口溶膜等均在其中。

  形式审查之后,相关药品还将依次进行专家评审、谈判竞价等环节后,才能被纳入国家医保目录。

——来源:国家医保局

 

 

 

地方发布

 

北京——推广应用“智慧医疗”

  9月13日,北京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医改工作有关事项。会议强调,要持续改善医疗服务,强化科技赋能,推广应用“智慧医疗”,推进基层预约转诊平台建设。着力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加强基层卫生工作人才培养,做实做细家庭医生服务内容,提高农村地区医疗保障水平。以紧密型医联体为抓手,加快完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推进资源整合和服务效率提升,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系统连续的健康服务。

——来源:北京日报

 

河南——“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

  9月14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河南省“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提出,加强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建设省级中医药数据中心,推广应用、优化升级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推进智慧医疗、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中医医院建设。积极应用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5G、区块链、物联网等新兴信息技术,推进中医药学术传承及科技创新。

——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

 

湖南——所有医疗机构制剂按乙类药品进行管理

  9月16日,湖南省医保局发布关于印发《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机构制剂目录(2022版)》(以下简称《医疗机构制剂目录》)的通知。

  《医疗机构制剂目录》包括西药、中成药两部分,其中化药87个,中药629个,共计716个。所有医疗机构制剂按乙类药品进行管理,除18个儿科用药的自付比例设置为0%外,其余医疗机构制剂均设置了一定的自付比例

  纳入《医疗机构制剂目录》的医疗机构制剂,限定点医疗机构本院临床使用。发生灾情、疫情、突发事件或者临床急需而市场没有供应时,需要调剂使用的,须经湖南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报湖南省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完成规定程序后,方可纳入医保报销。医疗机构制剂的调剂使用,超出规定的期限、数量和范围的,医保基金不予支付。《医疗机构制剂目录》自2022年10月8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3年。

——来源:湖南省医保局

 

云南——802个医疗机构制剂拟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9月13日,云南省医保局发布《关于云南省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机构制剂、中药饮片名单公示》(以下简称《公示》)。

  《公示》显示,802个医疗机构制剂、307个中药饮片拟纳入云南省医保支付范围。公示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至9月21日。此前印发的《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民族药、医疗机构制剂和中药饮片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医疗机构制剂的使用范围按照有关规定限在特定医疗机构使用。

——来源:云南省医保局

 

河北——优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等有关事宜

  9月13日,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河北省财政厅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等有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住院、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原则上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支付范围),执行参保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等有关政策。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费用医保基金支付部分实行先预付后清算,预付资金原则上来源于参保人员所属统筹地区的医疗保险基金。

——来源:河北省医保局

 

酒泉——提升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为深入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建立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医疗保障待遇调整机制,进一步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切实增强群众幸福感、获得感,近日,酒泉市医疗保障局在认真测算、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联合财政部门印发了《关于调整酒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自9月20日起,对酒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进行了调整优化。

  其中包括提升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将参保居民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政策范围内基金支付比例统一提高5个百分点,其中,在酒泉市域内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政策范围内基金支付比例由60%提高至65%,办理了异地备案手续,在居住地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或转往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政策范围内基金支付比例由55%提高至60%。探索建立参保缴费年限与待遇挂钩机制,自2021年起,在酒泉市连续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报销比例提高1个百分点,试点期间最高可提高5个百分点。

——来源:酒泉医保

 

酒泉——首次牵头组织区域联盟开展药品带量采购

  近日,酒泉市与兰州市、平凉市被甘肃省医疗保障局确定为甘肃省医药集中带量采购中部区域试点城市。酒泉市联合14个市州牵头组织实施的甘肃省医药集中带量采购中部区域试点联盟,首批对腺苷蛋氨酸、维生素AD、雷尼替丁、雷贝拉唑和胶体果胶铋5个品种消化系统及新陈代谢类药品开展集中带量采购。

  此次,酒泉市牵头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是在全面执行国家和省级(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药品成果落地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集采规模,发挥集中带量采购量价挂钩、以量换价的优势,最大限度地降低医用药品虚高价格,实现药品优质优价的目标,将有力地缓解群众用药负担,医保基金使用效率也将得到明显提升。

——来源:酒泉医保

 

 

 

热点时事

 

全国——最新疫情情况

  截至9月18日24时,据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现有确诊病例3646例(其中重症病例35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239454例,累计死亡病例5226例,累计报告确诊病例248326例,无现有疑似病例。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5829059人,尚在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180297人。

——来源:国家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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