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闻
中国政府网——2022年全国医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2022年全国医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7月14日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出重要批示。批示指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涉及千家万户的大事。近年来,通过持续深化医改,推动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着力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不断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建成全世界最大、覆盖全民的基本医疗保障网。
——来源:中国政府网
国家卫健委——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21年全国卫生健康系统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疫情防控和卫生健康各项工作,不断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居民人均预期寿命由2020年的77.93岁提高到2021年的78.2岁,孕产妇死亡率从16.9/10万下降到16.1/10万,婴儿死亡率从5.4‰下降到5.0‰。
——来源:国家卫健委
国家卫健委——加快推进基层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切实把“以基层为重点”落到实处,现将《卫生健康系统贯彻落实以基层为重点的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若干要求》(以下简称《若干要求》)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若干要求》提出,要加强绩效工资水平衔接。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积极推动落实“两个允许”政策,提高基层医务人员工资待遇。统筹平衡与当地县(区)级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水平的关系,提出合理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的建议,逐步缩小收入差距。
要加强分级诊疗。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快构建分级诊疗就医格局,逐年提高基层诊疗量,基层诊疗量占县(区)域诊疗总量的比例逐步提高。
——来源:国家卫健委
第七批国采结果公布
7月12日下午,本批国采结果第一批次已于江苏南京开标。与前六批国采有所不同,本批国采开标时间确认时间分两批次,第二批次开标时间为次日上午9点。
据行业媒体报道,本次集采有60种药品采购成功,拟中选药品平均降价48%,按约定采购量测算,预计每年可节省费用185亿元。
前六批国采共采购234种药品,平均降幅达53%,“砍掉”价格超2600亿元,这一批国采依旧,但总体上已进入“常态化”时期。
——来源:财健道
地方发布
武汉——规范参保人个人账户支付范围、支付比例等
为进一步完善武汉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减轻参保人的职工医保门诊医疗费用负担,提高普通门诊保障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4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22〕25号)文件精神,结合武汉市实际,武汉市医疗保障局起草了《武汉市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提出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下列费用:一是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就医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二是在实现信息系统支撑的前提下,可用于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三是可用于参保人员本人参加武汉市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长期护理保险等个人缴费,以及配偶、父母、子女参加武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长期护理保险等个人缴费。
《实施细则》明确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发生的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由统筹基金和个人按下列规定比例分别负担:一是在一级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普通门诊就医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80%,在职人员个人支付比例20%;二是在二级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医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60%,在职人员个人支付比例40%;三是在三级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医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50%,在职人员个人支付比例50%。退休人员个人支付比例为在职人员个人支付比例的80%。
——来源:武汉市医保局
深圳——我国首部综合性地方医疗法规迎来新修订
作为我国首部综合性地方医疗法规,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的《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迎来新修订,并于近日经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条例》吸取了近年来深圳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条文由原来的84条增加到151条。
《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深圳市卫生健康部门应当根据医师、护理人员、药学人员、医技人员、医学研究人员等各类医疗卫生人员的特点,建立医疗卫生人员专业技术能力分类评价制度。医疗卫生人员专业技术能力评价应当包括工作实绩、医德医风、患者满意度、依法执业情况等内容,评价结果应当作为人员聘用、薪酬待遇核定、职称评审、人才等级评定和选拔任用等的主要参考依据。
《条例》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医疗机构被吊销相关诊疗科目或者单项诊疗服务许可证的,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相关诊疗科目或者单项诊疗服务许可。医疗机构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执业登记,其负责人以及出资人、举办者五年内不得出资、举办医疗机构或者作为医疗机构的实际控制人,医疗业务负责人五年内不得担任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医疗业务负责人。这将有益于提高医疗服务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升医疗服务监管的效率。
《条例》规定,医疗机构应当通过深圳市卫生健康信息化平台共享医学检验检查结果,对属于互认范围的医学检验检查结果,且能提供规范完整的检验检查报告和相应影像资料的,在疾病周期性变化规律时间范围内,经执业医师评估应当予以互认,不得重复检验检查。
——来源:健康报
北京——CHS-DRG付费新药新技术除外支付管理办法
7月13日,北京市医保局发布文件《关于印发CHS-DRG付费新药新技术除外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试行)》,决定于2022年7月20日至8月19日期间开展2022年CHS-DRG付费新药新技术除外支付申报工作。
根据文件内容,本次发布的除外支付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了北京市疾病诊断相关分组(CHS-DRG)付费工作,针对创新性药品、医疗器械及诊疗项目提供支付端的政策支持。通过申报的相关业务产品将在3年内获得支付结算优势。
——来源:北京市医保局
天津——加快推进“三位一体”智慧医院建设
天津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指出,“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提供更加优质的健康服务”。从天津市卫生健康委获悉,“十四五”期间,天津市将继续加快推进智慧服务,将信息化作为全市医院基本建设的优先领域,建设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信息系统。到2025年,建成一批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智慧医院,线上线下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形成,医疗服务区域均衡性进一步增强。
——来源:天津北方网
河北——省本级医疗保险增加门诊慢性病特殊病病种
7月12日,河北省医保局发布《关于省本级医疗保险增加门诊慢性病特殊病病种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在原省本级38种慢性病基础上增加19种:1.慢性萎缩性胃炎,2.溃疡性结肠炎,3.慢性胰腺炎,4.支气管扩张症,5.痛风,6.骨质疏松症,7.甲状腺功能亢进症,8.阿尔茨海默病,9.血管性痴呆,10.癫痫,11.慢性周围血管病,12.风湿性心脏病,13.干燥综合症,14.强直性脊柱炎,15.皮肌炎,16.椎管狭窄症,17.青光眼,18.腰椎间盘突出,19.增加门诊慢性病病种内涵。将原省本级门诊慢性病中的“精神分裂症”修改为“精神障碍”,其内涵包括“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
将短肠综合症、银屑病纳入省本级门诊特殊病保障范围。增加门诊特殊病病种内涵。将“肺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纳入原省本级门诊特殊病“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范围。调整特殊病病种。将原38种慢性病中“再生障碍性贫血”调整为门诊特殊病,不再保留“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病。上述新增和调整的特殊病,门诊发生的特殊病种医疗费执行住院待遇政策,即一个年度按一个住院人次计算起付线,超过起付线后,医保统筹基金分段按比例支付。
——来源:河北省医保局
毕节——举办DIP师资培训
7月13日-15日,毕节市医疗保障局召开全市DIP试点工作推进会暨师资培训会,特别邀请了病案质控、编码等DIP支付相关的专家为参训人员进行专题授课。毕节市医保局DIP工作专班全体成员、各县(区)医保经办机构和医疗机构相关人员共170余人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旨在进一步提高医保经办机构和医疗机构对DIP政策掌握水平和业务经办能力,提高毕节市DIP师资队伍专业能力,为各县(自治县、市、区)DIP付费改革夯实基础。授课专家从DIP实施步骤和流程、监管考核、DIP基金结算综合管理平台及DIP模式下的医院及精细化管理等方面为大家进行专题授课,并结合临床实际案例对病案编码的填写进行了深入讲解。在现场答疑环节中,专家对相应问题一一作详细解答。
培训会上,毕节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DIP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张俊就当前全国医改形势、全市试点工作情况作了通报和工作安排。
——来源:毕节市医保局
热点时事
全国——最新疫情情况
7月17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167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50例(广东24例,四川5例,福建4例,内蒙古3例,上海3例,天津2例,辽宁2例,浙江2例,山东2例,北京1例,湖南1例,甘肃1例),含8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广东3例,四川3例,辽宁1例,湖南1例);本土病例117例(广西59例,甘肃28例,四川9例,广东7例,上海3例,安徽3例,江西3例,河南3例,江苏1例,海南1例),含46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广西31例,甘肃9例,河南3例,广东3例)。无新增死亡病例。无新增疑似病例。
——来源:国家卫健委
DRG助力医院高质量发展论坛
为响应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全面完成DRG/DIP付费方式改革任务,推动医保高质量发展,重庆市卫生健康统计信息中心于2022年7月14-15日举办“DRG助力医院高质量发展论坛”,旨在帮助市内各级医疗机构在DRG背景下,通过标准化、精细化管理,完善医疗服务激励和约束机制,提升现行DRG管理水平,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更好地保障人民健康水平。武汉金豆医疗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豆公司”)利用自身标准、体系优势助力医疗机构医保合规,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构建以成本和质量控制为核心的管理模式,促进医院高质量发展。金豆公司本次论坛即将亮相的产品包括医生小助手、病案质控系统、医保结算清单管理系统、医保智能审核系统、DRG/DIP运营分析系统、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系统。
——来源:金豆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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