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闻
国家医保局——国家医保基金飞行检查正式启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依法严厉打击医保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按照《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自今年7月起,四部委将联合组织开展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医保基金飞行检查。
近日,国家医保基金飞行检查黑龙江启动会在哈尔滨召开,这标志着2022年度全国医保基金飞行检查正式启动。在启动会上,国家医保局基金监管司有关负责人强调,要充分认识医保基金监管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要依法依规开展好医保基金飞行检查,要加强飞行检查结果运用,要严格落实飞行检查“三严禁”工作要求和“六不准”工作纪律。本组飞行检查将持续10天左右,将对2家医疗机构中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血液透析治疗、高值医用耗材(骨科、心内科)使用等情况开展检查,对通过伪造医学文书、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方式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来源:国家医保局
多部门——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
日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有关任务要求,进一步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促进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0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合理提高居民医保的筹资标准,人均筹资标准达到960元,其中,各级财政进一步加大对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的补助力度,2022年居民医保参保财政补助标准人均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10元;相应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30元,达到每人每年350元。继续从居民医保基金中划出一定额度,用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资金,个人无需另行缴费即可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减轻高额医疗费用负担。
《通知》提出,要做好医保支付管理。一是加强医保药品目录管理,做实做细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二是规范民族药、医疗机构制剂、中药饮片和中药配方颗粒医保准入管理。三是扎实落实《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探索推进门诊和中医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四是完善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
——来源:国家医保局
国家卫健委——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国家监测分析情况
按照《关于加强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9〕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9〕4号)要求,国家卫健委2021年组织相关单位在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下,稳步推进全国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联合相关部门在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下,灵活有序推进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近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2020年度全国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国家监测分析情况的通报》、《关于2020年度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国家监测分析情况的通报》。
——来源:国家卫健委
国家医保局——全国医疗保障经办服务规范建设案例
通过征集、宣传全国医疗保障经办服务规范建设专项行动的创新做法、典型经验和实际成效,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全国经办系统积极探索、真抓实干,围绕“一满意两加强”即“让群众办事舒心满意,加强两定机构结算公开透明、加强经办机构基金管理依法合规”,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优化医保公共服务,有效解决群众反映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推动医保经办精细化管理和高质量发展,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本次征集活动围绕“医疗保障经办规范建设”主题,包括四个类型:
1.群众办事报销简简单单:案例包括但不限于推动经办管理服务统一规范、抓好经办政策优化与宣传、提升线上线下医保经办效能等内容;
2.两定机构结算明明白白:案例包括但不限于加强医保基金预算结算清算、优化两定机构协议管理、强化审核结算、提高医保基金使用质效等内容;
3.医保基金管理清清楚楚:案例包括但不限于落实基金财会制度、依法依规开展审核、完善内部控制管理机制等内容;
4.综合类案例:案例为规范建设综合。
应征案例应当包括如下要素: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发展成效等三个部分。要求内容真实、主题突出、数据详实、特点鲜明、成效显著、可推广性强。
——来源:国家医保局
国家卫健委——做好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日前,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为84元,其中2020年和2021年分别新增的5元经费按原渠道执行,2022年新增5元统筹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工作。
——来源:国家卫健委
地方发布
贵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近日,贵州省医保局发布《贵州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以下简称《任务》)。
《任务》指出强化推广三明医改经验统筹调度。按照《省医改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 开展监测评价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加强指导监测,实行台帐管理和定期调度通报。扎实做好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扩大采购范围,力争国家和省级采购药品通用名数合计超过350个。积极参加国家组织的脊柱类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以省为单位或参与联盟方式至少开展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各1次。落实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加强医用耗材价格监测。
《任务》明确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省本级、贵阳市、安顺市、黔东南州、黔西南州在2022年底前启动DIP支付方式改革工作。遵义市、六盘水市、毕节市、铜仁市、黔南州巩固完善DRG/DIP支付方式实际付费成果,DRG/DIP付费的医保基金占全部符合条件住院医保基金支出的比例达到30%。对已进入实际付费阶段的试点城市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完善支付政策。中医医疗机构可暂不实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对已经实行DRG和按病种分值付费的地区,适当提高中医医疗机构、中医病种的系数和分值,充分体现中医药服务特点和优势。推进门诊按人头付费相关工作,完善有关技术规范。
——来源:贵州省医保局
广东——全面开展DRG/DIP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广东省全面开展DRG/DIP支付方式改革,在先期启动的试点城市不断巩固改革成果的基础上,其余市今年全部开展DIP支付方式改革。到2022年底,DRG/DIP支付方式将覆盖全省所有开展住院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目前,在广东21个地市中,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佛山、河源等6个试点城市已完成国家DIP、DRG试点任务。其他地市中,除汕尾选择“DRG付费”模式外,韶关、梅州、惠州、东莞、中山、江门、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等市均选择“DIP付费”模式,全面推进改革工作。广东在先期启动的试点城市不断巩固改革成果的基础上,其余市今年全部开展DIP支付方式改革,将提前两年实现全覆盖。
——来源:广东省医保局
广东——各地不得自行调整目录内项目的限定支付范围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劳社〔2000〕304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劳社〔2000〕31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广东省实际,广东省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定了《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诊疗项目目录(2022年)》(以下简称《诊疗项目目录》)。
《诊疗项目目录》是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诊疗项目费用的标准。各地各级医保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好《诊疗项目目录》的实施工作。
《诊疗项目目录》自2022年7月1日起正式执行。《广东省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诊疗项目目录(2021年)〉的通知》(粤医保发〔2021〕13号),自2022年7月1日起同时废止。各地要严格执行《诊疗项目目录》,不得自行制定目录或用变通的方法增加目录内项目,也不得自行调整目录内项目的限定支付范围。
——来源:广东省医保局
山东——做好药品目录省增补药品调出工作
按照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的通知》(医保发〔2021〕50号)“省级医保部门要加快原自行增补品种的消化工作,确保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全部消化任务”的工作要求,决定将山东省剩余原增补药品调出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
本次调出药品范围为除已纳入国家医保目录和已于2020年、2021年消化调出之外剩余的全部原省增补药品。
为确保平稳过渡,本次药品调出设置过渡期。2022年12月30日前(含2022年12月30日)仍执行原政策;自2022年12月31日起,全部调出山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届时所调出药品的费用山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不再予以支付。
——来源:山东省医保局
重庆——首批中成药省际联盟集采价格在重庆落地执行
首批中成药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由湖北省牵头19个省(区、市)联合开展,共有157家企业的182个产品参与竞价,采购规模近100亿元。97家企业、111个产品中选,中选率达62%,拟中选价格平均降幅42.27%,最大降幅82.63%。根据19省联盟年度需求量测算,预计每年可节约药品费用超过26亿元。
按照《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首批中成药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将本次中成药联盟带量采购的中选产品采购和使用情况纳入“结余留用”考核。医疗机构要完善落实结余留用内部考核办法,加强结余留用资金管理和使用,将激励政策传导至医务人员,鼓励合理、规范、优先使用中选产品。
——来源:重庆市医保局
热点时事
全国——最新疫情情况
7月10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94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48例(上海11例,福建10例,广东10例,四川7例,天津2例,内蒙古2例,辽宁2例,北京1例,浙江1例,山东1例,陕西1例),含8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天津2例,福建2例,辽宁1例,浙江1例,广东1例,四川1例);本土病例46例(广东17例,安徽9例,上海6例,江苏4例,海南2例,甘肃2例,北京1例,内蒙古1例,浙江1例,山东1例,陕西1例,青海1例),含4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广东3例,江苏1例)。无新增死亡病例。无新增疑似病例。
——来源:国家卫健委
广东——最新疫情情况
7月10日0-24时,全省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7例(广州2例,深圳2例,韶关1例,中山5例,江门2例,茂名5例),含3例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病例(深圳1例,江门2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5例(广州1例,深圳1例,佛山10例,东莞2例,茂名1例)。全省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0例(广州2例,深圳5例,佛山3例),含1例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病例(佛山1例);新增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4例(广州1例,佛山2例,东莞1例)。
——来源:广东省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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